作者:上海劳动仲裁律师 发布于:2019/3/18 14:32:55
一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
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,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
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按1年计算;不满6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: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,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,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。
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,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。
二、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
1、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2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。
3、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。
4、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。
5、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。
6、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。
三、劳动者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
1、协商解除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6条的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2、通知解除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: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3、单方解除
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,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(1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;
(2)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。
4、因单位违法、违约解除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8条规定: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(1)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(2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(3)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;
(4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
(5)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(6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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